2017年1月3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統一管理尺度,環境保護部組織編制了水泥制造、煤炭采選、汽車整車制造、鐵路、制藥、水利(引調水工程)、航道等7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
“環境污染是造成現代居民身體健康問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隨著生態文明建設被列為“十三五”期間我國重點建設的六大領域之一,改善環境質量,建立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將成為未來環境監管的主要思路。”環保行業研究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華泰證券環保公共事業組組長徐科對記者表示,2015年底就已發過火電、水電、鋼鐵、銅鉛鋅冶煉、石化、制漿造紙、高速公路等7個行業的環評審批原則。
本次7個行業審批原則分別適用于:水泥制造(包括水泥熟料制造以及配套石灰巖礦山開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煤炭采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汽車整車制造及電動汽車除電池生產之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標準軌距的Ⅱ級及以上新建、改建鐵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化學藥品(包括醫藥中間體)、生物生化制品、有提取工藝的中成藥制造、中藥飲片加工、醫藥制劑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引調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江河(含人工運河)、湖泊、沿海港區航道疏浚、整治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不包括航運(電)樞紐及通航建筑物。
環境保護部指出,國家環境保護政策和環境管理要求如有調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新的規定執行。
“環評是治理環境污染的第一道屏障,處于至關重要的地位。”業內人士指出。
“本次和環保關聯較大的行業包括水泥制造和制藥行業。”徐科指出,試行政策同征求意見稿相比,水泥行業的變化是:第一,針對當前越來越多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固廢項目,提出了污染物控制標準、設計規范、技術規范等;第二,污染物總量排放不達預期,將直接暫停審批;第三,項目增加后續跟蹤監測,增加環評的監控周期時長。
而制藥行業的變化是:首先,主要增加了對VOC的環保要求;其次,細化了地下水影響的風險防范工作,特別是應急工作;再次,整改增加“限期”;同時,細化監測監管要求。
徐科認為,本次七行業環評審批原則體現出加強環保監管,除傳統項目外,主要是對危廢、VOC等新增點提出細化要求,并對環境監測體系的建設提出要求和擴展環評監管周期。
“最受益的環保子行業包括工業廢氣(脫硫脫硝除塵外,新增VOC)、工業廢水的治理,以及環境監測。”徐科最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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